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 )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切實可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執行嚴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
5.工地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做到人證相符 。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搭設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指導性施工方案,必須有質量安全部安全員批準方可搭設 。
2.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要有墊板必須連續使用,墊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桿要全部設置底座,底座為15_15cm不小于8mm厚鐵板制成,鐵板上焊不小于直徑25的鋼管,長度不小于15cm 。
3.腳手架外側要設排水溝,排水溝用磚砌或水泥砂漿抹灰,要暢通美觀 。
4.立桿、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6m,大橫桿搭設在立桿里側,立桿、大橫桿的接頭采用對接法不許搭接,小橫桿拉結墻體內外用短管夾緊 。
5.架體剪刀撐必須按規定跨5根立桿,角度不大于45度,搭設不少于3個卡具,搭接長度不小于60cm 。
6.卸料平臺嚴禁與腳手架連接一體,必須單獨搭設 。
7.腳手架搭設完畢后,不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簽字后,嚴禁使用 。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嚴格執行TN—S供電系統 。
2.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必須使用推薦產品,三證一票必須齊全有效 。
3.臨時用電施工前必須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
4.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器的參數應匹配 。
5.配電箱、開關箱都要設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設置一致,達到實用、牢固、美觀的要求,其箱下要設置操作用木墊板,墊板尺寸不小于30 _ 100 _ 5cm上面鋪設絕緣膠墊,總配電箱用紅白相間的柵欄圍護 。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有公司標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員佩戴紅色豪華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華型或普通型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
2.工地使用的安全網規格必須符合要求,證票齊全有效 。
3.通道口防護棚與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據需要規定,但不小于2.5米,寬度不小于2米,防護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設施,搭設要標準、整齊、美觀,嚴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
4.通道口、樓梯口各種臨邊的防護欄桿,均按標準設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鋼管制成,并刷紅白相間30厘米的色標,其色標涂刷要標準、整齊、美觀 。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須有準用證和合格證,井架使用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是推薦產品且證票齊全有效 。
6.井架卸料平臺必須獨立搭設,不準架設于井架架體上,卸料平臺腳手板必須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滿鋪,嚴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層卸料平臺的防護門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觀、耐用 。
7.塔吊進場必須有合格證,各種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須用推薦產品,安裝與拆卸由專業隊伍進行 。
8.各種塔吊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設置,有地錨的要按要求配備 。
9.施工機具都必須安裝好保護接零及漏電保護器 。
10.機具的防護罩必須牢固、安全、嚴禁使用電鋸與電刨一體的木工工具,各種機具使用前必須通過機械員和安全員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11.攪拌機、灰漿機、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都必須搭設防雨棚 。
(七)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和拆除時間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護棚在一層完成二層施工前搭設好,樓體內外裝修完成后拆除 。
2.首層安全網在二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必須搭設好,層間網在其上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架設好,首層和層間網隨外墻裝修完后拆除 。
3.各種洞口的欄桿隨產生隨架設,封好后方可施工,樓梯欄桿隨層架設,直到正式安裝欄桿方可拆除 。
(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然后由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履行審批手續 。
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施工管理人員施工 。
3.班組人員進行認真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員都要進行簽字 。
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
5.安全技術交底是指導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 。
6.不得用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安全檢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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