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淵源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對嗎( 二 )


由于封土面積較小,隨著人口的繁衍增殖,至西漢時,人們為了生存,除大力發展農業生產外,只得以經營工商業作為出路 。
所以,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所記的鄒、魯“好賈趨利,甚于周人”的經商習俗 。
先秦時期,齊國統治者多實行較為寬松的經商政策和發展商業的寬松環境,這樣就為工商業的迅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魯商的最終形成打下了基礎 。
據《史記·齊太公世家》等記載,呂尚被封為齊侯,在治國時利用山東半島自然資源的優勢,不僅對男人,而且還勸婦女參與經商 。
經商的行業主要是魚、鹽、漆、布、帛等 齊國的招商引資政策和貨幣
齊國就非常注重招商引資和貨幣的形成 。
齊桓公時,為鼓勵貿易,招徠外商,采取了許多優惠政策 。
即在公元前651年,齊桓公與諸侯在葵丘會盟,約定諸侯國之間的貿易,都要為商賈提供食宿方便 。
齊國為外來商人提供賓旅和貨棧交易的場所 。
對外商貨車一乘的提供本人伙食,三乘的兼供給飼料,五乘的并供給廝養人 。
這樣“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 。
管仲為使外來商人到臨淄經商,大搞旅邸設施,甚至在臨淄設“女閭三百”,以招徠商人 。
到戰國時,臨淄已成為一個工商業集中的大都市 。
城中居民達7萬戶,經營商業、販運業的有6千戶之多 。
管仲全面整頓士、農、工、商的戶籍,加強了對工商業的控制和管理 。
還實行官山海的政策,對山海之利(主要是鹽鐵)實行國家控制,以照顧各方利益 。
如民營鹽鐵生產由國家征收實物稅,并統一收購銷售,實行專賣,寓稅于價,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 。
如此就增強了國家的綜合實力,使“甲兵大足”,從而為齊國“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奠定了雄厚的基礎 。
晏嬰為齊相時,為鞏固統治,采取了工商不變,即工商業堅守其業,搞好商品生產和流通的工商管理政策,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 。
直至戰國,齊國重視發展工商業的傳統,使其工商業仍舊十分發達 。
春秋戰國時,齊國還發明鑄造鑄造了刀幣,而且被許多國家所用,在當時,已成為一種國際性貨幣,流通于齊、燕、趙等國 。
齊獻公時(公元前859年),臨淄被立為齊國國都,歷時636年 。
經過數百年的經營,城市規模越來越大,西漢時臨淄人口達50萬人 。
這在當時來說,是一個不少的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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