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有哪些人員 法庭上有哪些人


刑庭:書記員/法警/公訴人(檢查官)/被害人(或者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法官/律師 。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沒有公訴人 。
【法庭上有哪些人員 法庭上有哪些人】民庭:書記員/原告/被告/法官/律師 。證人和鑒定人不一定要出庭 。出事相關證明材料或者鑒定,簽字蓋章就可以 。(這是中國的情況,歐洲和北美洲國家證人和鑒定人一般都是要出庭的 。)民庭一般沒有法警 。
有些案件不能旁聽(未成年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和國家機密,商業機密等),有些地方現在出現了人民陪審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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