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企業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三 )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 。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
四、對違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閑人勿進,禁止吸煙,并沒明顯標志牌 。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輻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 。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 。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立操作 。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 。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門上鎖或關閉 。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
企業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篇2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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