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消防安全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 )


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到每個員工的工作崗位 。如餐廳內需要點蠟燭增加氣氛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供應火鍋、燒烤風味餐廳,必須加強對爐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爐時,嚴禁在火焰未熄滅前添加酒精,酒精爐應使用固體酒精燃料 。餐廳內應在多處放置煙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
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發現燃氣燃油泄漏,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燃氣庫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 。樓層廚房不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然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入,不得穿過客房或其他公共區域 。
廚房內使用廚房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并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 。油炸食品時,要采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著火 。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后方能離開 。廚房內抽煙罩應及時擦洗,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 。廚房內除配置常用的滅火器外,還應配置石棉毯,以便撲滅油鍋起火的火災 。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并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
三、組織防火檢查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 。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賓館消防安全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托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
四、開展防火巡查 。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部位 。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 。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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