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應急預案 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六 )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己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己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
5.1.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城 。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書先向生產副經理申請同意,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必須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
5.5電源電氣管理
5 .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 。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 。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
5.5.3公司生產部機修車間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
D、車間內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時,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
F、嚴禁在電線、電線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
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篇4
消防在公司企業中有著重要的安全,因為關乎到物品和人們的安全問題 。化工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我們來看看 。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化學工業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
第2條 凡化工企業(包括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化工基建施工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
第3條 企業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
第4條 企業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
第5條 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各部委的各有關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 。
第二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6條 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
第7條 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
第8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
第二節 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9條 廠長(經理)安全職責
1廠長(經理)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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