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店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流程+材料


太原小店區人才公寓申請條件+流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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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太原市小店區人才公寓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生
2、本人及配偶在太原市內無住房且未使用保障性住房
3、在區內本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企業須注冊地在小店)
4、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保
注:近三年內符合條件的往屆生,在房源有余的情況下也可租住人才公寓;急需緊缺人才可采取“事一議”方式入住人才公寓 。
太原市小店區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
01申 請
進入小店區人才公寓申報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資料 。其中,申請人需下載申請表并填寫,經所在單位審核信息無誤后加蓋公章 , 掃描上報至申報系統 。
02審 核
提交申請后,區人才發展中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并確定是否準予入住 。
03入 住
審核通過并接到通知后,申請人須于10個工作日內持入住通知和本人相關書面印證材料到人才公寓,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如無特殊原因,逾期不辦理的 , 視為自動放棄 。
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小店區人才公寓租住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學籍學歷學位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社保繳費證明、無房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
3.招錄(聘用)文件或正式勞動合同;
4.其他需要的材料 。
以上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在入住時現場核實 。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小店區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由小店區人才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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