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失業金必須15天之內辦理嗎 中山失業金領取幾個月


中山市失業金必須15天之內辦理嗎 中山失業金領取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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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失業金必須15天之內辦理嗎 中山失業金領取幾個月】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是否有期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規定:“不得以申領期限超過60日為由拒絕發放失業保險金 ?!?br /> 根據上述規定,失業后申請失業保險沒有時間限制 。失業人員只要與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
中山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領取月數視參保年限及何時重新就業而定,也并非只能領取一次
①失業人員繳費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滿1年發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②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6個月發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
③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參保職工在失業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享受失業保險金;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再次申領失業保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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