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結婚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結婚證需要夫妻雙方攜帶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照片,然后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
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二、結婚登記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
2、結婚年齡: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 。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
4、雙方不存在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
三、涉外結婚辦理結婚證手續
(一)涉外辦理結婚證所需材料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結婚證需要哪些手續】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 。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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