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由來,馬鞍山電動三輪車規定?

馬鞍山電動三輪車規定為加強電動車日常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火災等事故發生,進一步規范道路通行秩序,鞏固提升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規定,經研究決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電動車,是指電動自行車和三、四輪低速電動車 。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是指符合具有腳踏裝置、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小于或等于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電機額定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等要求的電動兩輪自行車 。
二、2019年4月15日起,凡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在我市銷售 。電動車銷售、維修企業或門店不得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 。
三、所有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一律要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上牌或申領臨時通行標志 。2019年10月起,我市將正式啟動電動自行車的集中登記工作 。其中:
㈠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車主應當攜帶身份證明、車輛購買憑證、車輛出廠合格證明、CCC認證證書等材料,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非機動車登記點,辦理登記上牌手續;
㈡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且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由車主于2020年3月31日前,攜帶身份證明、車輛來歷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明等材料,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非機動車登記點,申領臨時通行標志,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至2022年9月30日,過渡期滿后,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駛;
㈢三、四輪低速載人電動車,一律不得在全市范圍內上道路行駛 。
四、2019年11月起,市市場監管、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門將聯合開展電動車綜合整治工作,對駕駛電動車各類嚴重違法行為,定期向社會曝光 。
電動車銷售、維修企業或門店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㈠違法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㈡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
㈢假借電動摩托車名義銷售違標電動自行車的;
㈣違法生產、銷售低速電動三、四輪車輛的;
㈤非法拆解、改裝和維修充電器、鋰離子電池的 。
電動車主或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門、城管部門或消防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予以處罰:
㈠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登記上牌或申領臨時通行標志的;
㈡駕駛電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以及對電動自行車加裝車篷(傘)的;
㈢駕駛三、四輪低速載人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㈣未在街道指定區域停放電動車的;
㈤電動車停放占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的;
㈥亂拉亂接線路,對電動車進行充電的 。
五、從事外賣配送行業的電動自行車,須一律符合新國標、獲得CCC認證 。
六、廣大市民購車前,須查看所購電動車的CCC認證證書、車輛出廠合格證明等材料,經銷商拒絕提供的,請勿購買 。2019年4月15日后購買的違標車輛,消費者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和司法途徑進行維權 。
七、對電動車治理過程中,不服從管理,聚眾鬧事,妨礙執行公務的人員,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八、鼓勵電動車主購買電動車專用保險 。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特此通告 。
馬鞍山市公安局
【馬鞍山由來,馬鞍山電動三輪車規定?】

馬鞍山由來,馬鞍山電動三輪車規定?

文章插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