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個人繳納公積金提取指南 重慶個人提取公積金辦法( 二 )


如繼承人無法提供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等材料的 , 也可所有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為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到相應分中心、辦事處確認并書面承諾后 , 辦理提取手續 , 繼承人應提供身份證及結婚證、戶口簿等直系親屬關系(父母、配偶、子女)證明 。
三、辦結時限
立等即辦 。
四、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 。符合靈活提取、銷戶退出提取、租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 , 可通過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等線上服務渠道 , 自助辦理提取 , 繳存人無須提供任何材料;申請公租房提取的 , 須臨柜辦理 。
(二)線下辦理 。繳存人除通過線上服務渠道自助辦理提取手續外 , 也可通過臨柜方式申請提取 。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
(2)九龍坡辦事處(九龍坡區、大渡口區、高新區);
(3)江北辦事處(江北區);
(4)渝北辦事處(渝北區、兩江新區);
(5)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
(6)北碚辦事處(北碚區);
(7)南岸辦事處(南岸區、巴南區);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
五、注意事項
1、租房提取每年只能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前后提取時間間隔1年以上) , 靈活提取和銷戶提取除外 。
2、繳存人存在失信行為且尚處于懲戒期 , 或個人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 , 不能辦理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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