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成年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戶 東莞投靠父母入戶辦理指引


東莞成年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戶 東莞投靠父母入戶辦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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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東莞市戶籍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怎么辦理?
對象:
被投靠一方屬東莞市、縣戶口,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學生)、父母或符合政一定的其他親屬 , 可以申請戶口遷移與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戶 。
即本市戶籍居民因未成年子女或離異后投靠東莞戶籍父母
辦理地點:
1.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公安業務區
辦理地點: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公安業務區1至38號窗
【東莞成年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戶 東莞投靠父母入戶辦理指引】辦公電話:0769-1234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乘坐9、14、36、46、65、C2、C4、203、213、328、862、876、X5、X7、X11、X13、X17路公共汽車到“市民服務中心站”下車; (2)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在鴻福路站A出口下車;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在“粵省事”或“莞家政務”上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
2.初審: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 。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
3.復審:初審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核決定 。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 , 準予通過 。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不予通過
4.辦結:對當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現場核對以及補全受理信息,經現場核對無誤后,當場出具結果材料給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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