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天津失業保險繳費流程


天津市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天津失業保險繳費流程

文章插圖
職工應當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所在單位依法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
繳費流程
繳費時間:申報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八日之前到所在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 。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核定用人單位的繳費申報并告知其在每月十五日之前繳納失業保險費 。
【天津市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天津失業保險繳費流程】繳費地點: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 , 用人單位初次辦理繳費申報后 , 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規定事項無變動的 , 用人單位可以不再辦理繳費申報,于每月十五日之前繳納失業保險費 。
注: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計入個人當期應稅工資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
失業保險費的緩繳和減免:
1、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導致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有困難需要緩繳的 ,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實后可以緩繳,緩繳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緩繳期內免交滯納金 。
2、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導致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有困難需要減免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實后可以減免,減免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
3、用人單位經批準的緩繳、減免期間,不影響其職工享有失業保險待遇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