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東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東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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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1.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業;
3.申領資料符合按規定要求,完整齊全、真實 。
溫馨提示:外省籍失業人員可選擇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金 。
申領材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東莞失業保險金申領指南】2.未換領社會保障卡的,需提供參保人活期銀行存折或銀行儲蓄卡的原件 。
辦理方式
網上辦理
第一步: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http://hrss.gd.gov.cn/gdsbfw/,進入“社會保險網上個人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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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選擇待遇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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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填寫、確認個人信息 , 按系統提示上傳資料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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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提交后,可到“我的業務”,查看業務進度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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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辦理
1.申請
(1)取號 。綜合業務 。
(2)申請 。參保人本人向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或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提出申請 。
2.受理
受理員當場對紙質材料進行受理審核,接件受理員審查申請材料,一般情況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辦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 , 予以受理;申辦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接件受理員不予受理 , 告知申辦人補齊資料 。
3.審核
初審通過的,受理員在系統錄入有關資料,進行待遇核定,確認系統的核定結果正確后 , 打印《失業保險待遇核定表》、《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與申請資料一并提交復核員復核,業務復核員對有關的待遇資料進行全面復核,復核簽名后,將《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等資料反饋申辦人簽收確認 。
4.辦理結果
申辦人當場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支付決定書》,于次月起,每月10日后憑社會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銀行網點領取待遇 。
辦理地點:
參保人參保所在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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