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境外到珠海到達金灣人員需要隔離嗎?


2020境外到珠海到達金灣人員需要隔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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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境外到珠海到達金灣人員需要隔離嗎?
金灣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9號)
當前我區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嚴防境外輸入已成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為全力遏制疫情擴散蔓延,結合金灣實際,現就境外到達我區人員防疫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境外到達金灣人員,務必在1小時內主動聯系在金灣住所所在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公司)、出租屋管理人、酒店負責人、工作單位進行報告登記,或通過“粵省事”疫情防控粵康碼自行登記,所有信息必須如實申報 。
二、14天內有疫情嚴重國家旅行、居住史的人員,或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人發病前2天內有過接觸的人員,有固定居所且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居家醫學觀察14天,沒有固定居所或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
三、金灣區內所有居民,均有義務向境外到達金灣人員如實說明我區疫情發展情況,普及疫情防控知識,以及解釋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如知曉親友14天內已從或擬從境外返回金灣,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公司)和工作單位報告 。報告事項包括人員姓名、聯系方式、到達金灣日期、所乘(擬乘)飛機航班號、車船班次等 。
四、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期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供代購送菜、上門收垃圾等必需的生活服務,以及提供必要的檢測和相關醫療服務;相關人員可通過各類政務辦事平臺辦理緊急事務;如遇困難,可撥打0086-756-12345政府服務熱線或中英雙語熱線電話1258088(24小時開通) 。
五、故意隱匿、瞞報本人或親屬疫情嚴重國家旅行史、居住史以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人接觸史等信息的,在居家醫學觀察期間不遵守規定私自外出的,導致疫情傳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
【2020境外到珠海到達金灣人員需要隔離嗎?】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告 。此前發布相關通告與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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