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存根聯保存期限是多久


發票存根聯保存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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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存根聯保存期限為五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 。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 。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報稅務機關查驗,而稅務機關未能查驗,需無限期保存 。稅務機關在發票管理中有權進行檢查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發票的情況 。
【發票存根聯保存期限是多久】發票存根聯
發票存根聯是指已開具發票的存根聯或未開具的空白發票,與發票聯、抵扣聯、記賬聯組合成為四聯發票 。普通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開票方留存備查用;第二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第三聯為記賬聯,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存根聯及結算聯給財政、稅收、審計等部門,以進行財務稅收檢查的重要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 。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
第三十一條: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稅務人員進行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 。
第三十三條: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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