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調整范圍


2021年甘肅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調整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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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肅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調整范圍
(一)2020年12月31日之前發生工傷并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企業工傷人員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
已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費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工傷人員以及已在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的企業工傷人員參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不參加傷殘津貼調整 。
(二)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之后發生工傷,并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
傷殘津貼調整標準
  1.按傷殘等級調整 。
工傷人員一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13元,二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08元,三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03元 , 四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98元,五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93元,六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83元 。
2.按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調整 。
一至四級傷殘職工 , 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22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32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42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2元 。
【2021年甘肅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調整范圍】五至六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12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22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 , 再增加32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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