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和醫療事故有什么區別嗎 非法行醫和醫療事故有什么區別


非法行醫和醫療事故有什么區別嗎 非法行醫和醫療事故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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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和醫療事故的區別有:(一)前者的主體是不具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而后者的主體是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二)前者可以是過失或者故意,后者只能是過失;(三)非法行醫以該診療行為不得為之為前提,醫療事故以該醫療行為可以為之為前提等 。【非法行醫和醫療事故有什么區別嗎 非法行醫和醫療事故有什么區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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