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駕駛證學法減分相關規定說明( 二 )


十一、還有哪些情況會導致學習或考試不通過呢?
以下情形也將導致學習、考試不通過:
◆ 隨機抓拍時未采集到人像的;
◆ 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
◆ 實人認證未通過的;
◆ 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
十二、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如何處理?
在收到審核結果后24小時內申請復核 。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 , 并告知復核結果 。
十三、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將會面臨什么樣的后果?
◆ 本次學法減分無效;
◆ 3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
◆ 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
十四、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學法減分?
【云南駕駛證學法減分相關規定說明】不可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 。考試合格的 , 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