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對象


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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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對象
珠海我市依法注冊納稅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從市外全職新引進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具有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青年人才 。
擴展材料
有關說明
(一)社會保險指根據法律規定以用人單位名義參加我市社會保險 。
【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對象】(二)職稱資格、國家職業資格、學歷等資格條件須在來珠海首次工作前取得 。
(三)從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流動至我市的人才,在合作區的社會保險、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勞動合同、戶籍等資格條件視同在我市繳納或取得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補貼發放:(1)與我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系;(2)享受補貼期間受到刑事處罰的;(3)其他需要終止的情形 。
(五)我市高校不列入申報范圍,引進培養人才的相關政策由市主管部門另行研究 。
(六)在珠海有房產的可以申請,本辦法補貼待遇與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人才房、共有產權房等)不能同時申請享受,已入住我市各級政府(管委會)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的,必須退出(租)后才能申請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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