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資格條件


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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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資格條件
(一)首筆補貼申請條件
1.年齡要求:
專業技術人才:正高級職稱45周歲以下,副高級職稱40周歲以下,中級職稱35周歲以下;
高技能人才:高級技師45周歲以下,技師40周歲以下;
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歲以下 。
【注】:年齡以來珠海工作后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審查、判斷時點 。
2.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首次申請須在珠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個月以上(以提交個人申請之月往前推算) 。
【注】:港澳臺、外籍人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其中一項即可 。
3.申報期限:
在珠海首次工作后,須兩年內提交首筆補貼申請并通過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
(二)續發補貼申請條件
在我市工作且距申請上一筆補貼間隔12個月以上,可申請續發補貼 。
【注】:期間應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因變更工作單位等原因中斷繳納的,累計不超過3個月 。
(三)勞動合同
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中級以上職稱3年)以上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全職在珠海工作 。
(四)戶籍
取得本市戶籍(正、副高級職稱及港澳臺外籍人才無須取得) 。
(五)年收入
正高級職稱年收入在20萬元以上,副高級職稱年收入18萬元以上 。
拓展材料
其他說明
(一)社會保險指根據法律規定以用人單位名義參加我市社會保險 。
(二)職稱資格、國家職業資格、學歷等資格條件須在來珠海首次工作前取得 。
(三)從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流動至我市的人才,在合作區的社會保險、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勞動合同、戶籍等資格條件視同在我市繳納或取得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補貼發放:(1)與我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系;(2)享受補貼期間受到刑事處罰的;(3)其他需要終止的情形 。
(五)我市高校不列入申報范圍,引進培養人才的相關政策由市主管部門另行研究 。
(六)在珠海有房產的可以申請,本辦法補貼待遇與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人才房、共有產權房等)不能同時申請享受,已入住我市各級政府(管委會)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的,必須退出(租)后才能申請補貼 。
【2022珠海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資格條件】(七)“年收入”指在珠海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上年度1-12月)取得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收入,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首次申請且上一年度在珠海工作時間不足1年的,需補充提供上一年度在珠海及來珠海工作前其他城市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及納稅申報明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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