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解讀( 四 )


二是年度匯算期內,若由任職受雇單位在年度匯算期內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則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
三是年度匯算結束后 , 為便于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公告》進一步明確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確定主管稅務機關 。
十一、納稅人如何辦理年度匯算退稅、補稅?
《公告》第十條明確了納稅人獲取退稅、辦理補稅的方式和渠道 。
一是辦理退稅 。如果年度匯算后有應退稅額,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 。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后 , 即完成了申請程序 。稅務機關和國庫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后即可辦理退稅,退稅款直達納稅人銀行賬戶 。申請退稅的納稅人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
其中,對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推送服務提示、提供簡易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 , 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申請退稅;納稅人對預填服務中的數據有疑問的,也可以選擇標準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 。
二是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稅務機關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 。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 , 需要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
十二、為方便納稅人辦年度匯算,今年有哪些優化服務舉措?
一是提供年度匯算初期“預約辦稅”服務 。為給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我們今年推出了年度匯算初期預約辦稅功能,通過預約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 。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 , 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年度匯算,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 。需要說明的是 , 預約辦稅只限于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過后,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期內隨時可以辦理年度匯算 。
二是進一步鞏固“首違不罰”制度 ?!豆妗访鞔_繼續實行年度匯算“首違不罰”規定 。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
三是明確年度匯算期結束后的主管稅務機關 。年度匯算結束后,將按規則給未按時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確定一個主管稅務機關 。有關規則與《公告》第九條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確定規則基本一致 。這一做法,便于納稅人后續辦理年度匯算時找到主管稅務機關為其提供涉稅服務管理 。
十三、為幫助納稅人依法辦理年度匯算,今年有哪些提醒準確申報的舉措?
一是提醒納稅人年度匯算開始前可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看自己納稅年度內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年度匯算做好準備 。
二是提醒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的納稅人,要在如實補充申報相關收入后,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
三是提醒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 , 如存在應當辦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 , 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通過關聯納稅人不同納稅年度匯算補稅和退稅的情況,提醒納稅人依法誠信申報辦稅、依法履行公民義務,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維護納稅人的涉稅信用記錄 。
四是提醒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 , 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對已經在經營所得年度匯算填報減除費用、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的納稅人,在提供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預填服務時,將減除費用等數據設置為0,同時提醒納稅人也可更正經營所得申報后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中扣除6萬元/年的減除費用 。
十四、對于不遵從的納稅人 , 今年會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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