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解讀( 二 )


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 , 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 , 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
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 。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 。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
五、有哪些途徑可以幫助納稅人做好年度匯算的準備工作?
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 , 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 , 按照稅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將上述信息告訴納稅人;
二是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地址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
三是年度匯算開始后,稅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 , 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并確認后,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
六、納稅人應在什么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時間是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需要說明的是,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 , 稅務機關將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錯峰辦理 , 建議納稅人盡量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以免產生辦稅擁堵,影響辦稅體驗 。
七、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公告》第六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
一是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 。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持續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通過多種渠道提供涉稅咨詢服務,完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示提醒功能,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 。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 ??紤]到任職受雇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與納稅人聯系也比較緊密,有利于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公告》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辦年度匯算 。任職受雇單位除支付工資薪金的單位外,還包括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要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等情形 。如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稅務機關將為單位提供申報軟件,方便其為本單位人員集中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在年度匯算期內(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 。納稅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進行確認,與書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公告》還規定在納稅人確認前,單位不得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 。完成確認后 , 納稅人需要將除本單位以外的納稅年度內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單位,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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