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人才公寓定向分配申請指南


廣州市荔灣區人才公寓定向分配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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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基本條件(以下條件須全部滿足)
1.申請人所在單位或企業的稅務登記地或統計關系在荔灣區 。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 。市本級高層次人才不受本條款限制 。
其他條件(以下條件滿足其一)
對象一:經認定的區級及以上高層次人才 。
對象二:符合我區中高層次人才條件,且在本單位或企業任中高級管理職務人員的,應同時具備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學歷;任職骨干技術崗位的人員 , 應同時具備副高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資格或具備高級技師資格 。人才所在單位或企業屬于以下幾類之一:
①當年度荔灣區重點建設項目(社會投資項目)業主單位;
②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企業;
③荔灣區重點企業、荔灣區重點招商引資企業 。
對象三:符合我區社會經濟建設發展需求,并經區各主管部門研究核定的緊缺性人才 。
【申請材料】
(高層次人才或中高層次人才以整體租賃方式申請時適用)
注:標*號的為必須提供資料,未標*號的為按申請條件選擇提供資料 。
序號1—序號5由企業提供,每家企業一式一份
序號6—序號16由人才個人提供,每位人才一式一份
【廣州市荔灣區人才公寓定向分配申請指南】申請單位將第1-11項紙質材料寄送到區人力社保局(寄送地址: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127號;收件人:人才辦;電話:020-81378224) 。
序號種類材料名稱要求備注1*申請表格荔灣區人才公寓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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