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鄭州管城區第11批公租房分配名單


2021鄭州管城區第11批公租房分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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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區2021年度第11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對象信息公開表
發布日起: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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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iceng.zhengzhou.gov.cn/014005002/5131885.jhtml
鄭州公租房申請所需材料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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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和印證收入的相關資料;
4.婚姻狀況證明(單身人員需簽訂承諾書);
5.市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6.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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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居住證;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和印證收入的相關資料;
4.婚姻狀況證明(單身人員需簽訂承諾書);
5.市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7.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8.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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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 , 由其戶籍所在地社區出具;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的外地戶籍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 , 需提供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
2、家庭月收入不高于城市低保標準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家庭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標準1到2倍(含)之間的 , 需提供《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 。
3、戶籍屬城中村的申請人 , 應提供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出具的不享受任何拆遷安置補償證明 。
4、戶籍屬人才中心(集體戶口)的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在工作單位注冊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 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需提供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無工作單位的在人才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人才中心受理后移交轄區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按本通知規定的程序進行認定 。
5、申請人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要簽署承諾書,承諾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主動配合相關部門的動態審核;在保障或等待保障期間,如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戶籍等情況發生變化,自覺履行申報義務 。
【2021鄭州管城區第11批公租房分配名單】6、單位對其出具的證明負法律責任 , 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和當事人 , 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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