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標準 呼和浩特2020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


發放標準 呼和浩特2020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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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標準:
第1-12個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第 13-24個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
補充說明:發放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 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 在采暖期發放采暖補貼 。
呼和浩特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條件:(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發放標準 呼和浩特2020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3)已進行失業登記 , 并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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