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管理實施細則


大同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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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大同市城鄉居民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日前,大同市出臺了《大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管理實施細則》,并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確規定 , 參保居民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 甲類藥品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的診療項目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60%,乙類藥品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
不設起付標準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00元
《大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管理實施細則》適用于大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的使用與管理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說,居民門診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居民在本人門診統籌所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藥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費用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由門診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的,不得再向參保簽約居民收取一般診療費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居民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費用實行累計計算 ,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200元,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額50元 。未使用的本年度支付限額度不結轉至下年度 。
同時,居民門診統籌待遇享受期與基本醫保待遇享受期相同 。門診統籌待遇不設起付標準,參保居民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甲類藥品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的診療項目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60%,乙類藥品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由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
參保繳費時須選
一家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居民在參保繳費時,可在參保地醫保部門公布的縣域內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名單中,自行選擇(或由醫保經辦機構指定)一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門診統籌定點服務醫療機構 。醫療資源相對薄弱的地區,參保居民可選擇一所鄉鎮衛生院和所轄的一所村衛生室作為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 。定點高校醫療機構承擔本校全部在校參保學生的門診統籌醫療服務及管理工作 。
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一年一定 , 參保居民在下一年度參保繳費時未辦理變更登記的 , 自動延續定點 。
參保居民
憑本人社??ň歪t結算
參保居民到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時,須憑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醫保憑證)等有效證件,只需結算個人應負擔的費用,應由門診統籌資金支付的部分,由醫保經辦機構定期向定點醫療機構(醫療集團)支付 。參保居民因病確需轉診的,經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同意后,可轉至統籌區內上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由其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報銷 。
參保大學生寒暑假、實習、法定節假日及休學期間發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和經本校醫療機構批準轉診的門診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 , 回校后憑有效收費票據、費用明細清單、門診病歷等材料到校醫療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此外,異地居住并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居民,在指定的居住地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原則上自費用發生之日起一年內 , 持有效收費票據、費用明細清單、門診病歷等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
居民門診
統籌基金支付也有范圍
【大同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管理實施細則】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醫療費用;參保居民在非本人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參保居民在本人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超出門診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門診醫療費用;參保居民按規定享受的門診慢性病治療費用和門診特殊藥品費用;參保居民在住院和家庭病床治療期間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已納入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保障范圍的藥品費用;其它不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等情形 , 將不納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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