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積分制系統上的社保月份和本人實際情況不一樣怎么辦


廣州積分制系統上的社保月份和本人實際情況不一樣怎么辦

文章插圖
積分制系統上的社保月份和本人的月份不一致怎么辦?
積分制服務管理社保積分是根據市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社保數據核定,如申請人對社保積分核定分值存在異議 , 應在積分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積分制受理窗口提出申訴 , 由職能部門重新核定 。
廣州積分制系統上的社保月份和本人實際情況不一樣怎么辦

文章插圖
點擊可看大圖 圖源: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社保及公積金分值說明:
在廣州市就業(創業)并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含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 每個險種每滿1年計2分 。
【廣州積分制系統上的社保月份和本人實際情況不一樣怎么辦】在廣州市就業(創業)并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1年計2分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