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甘肅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補貼


疫情期間甘肅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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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甘肅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補貼】甘肅疫情期間農村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補貼
通知指出,對以外出務工為主、參加有組織輸轉的農村貧困勞動力,利用扶貧資金給予差別化、階梯式獎補,鼓勵其外出務工、長期務工和穩定務工 。
補貼對象及條件:
疫情防控期間,對經省內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中介機構或縣區勞務辦、鄉鎮政府組織輸轉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并且與用人單位至少簽訂3個月以上勞動合同 , 可申請輸轉補貼 , 輸轉補貼分為交通補貼、勞務獎補和生活費補貼 。
政策范圍:
勞務輸轉地域范圍劃分為天津、青島、福州、廈門勞務協作區(東部 4 市)、除協作區外其他地區(第三方地區)、縣域外省域內(省內就近就業) 。
交通補貼:
對輸轉到東部 4 市和第三方地區就業的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給予一次性600元交通補貼 。對省內就近就業的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給予一次性300元交通補貼 。
勞務獎補:
對輸轉到東部4市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穩定就業連續滿3個月后 , 給予2400元勞務獎補;穩定就業連續滿6個月的,再給予3000元勞務獎補 。對輸轉到第三方地區和省內就近就業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穩定就業連續滿滿3個月后,給予 1800元勞務獎補;穩定就業連續滿6個月的,再給予2400元勞務獎補 。
生活費補貼:
對有組織輸轉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可能致貧人口穩定就業連續滿3個月的 , 每人給予一次性1500元的生活費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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