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養老保險領取指南


哈爾濱市養老保險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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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方式
【職工養老保險】
職工退休時的社保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
其中: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目前哈爾濱市八城區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128元 , 其它區縣為每人每月9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
(個人繳費檔次+政府補貼)×繳費年限÷139+基礎養老金=月領取標準 。
如:選擇100元檔次繳納15年,月領金額為:
(100+30)×15÷139+128=142.03元
選擇500元檔次繳納15年,月領金額為:
(500+70)×15÷139+128=149.51元
選擇1000元檔次繳納15年,月領金額為:
(1000+70)×15÷139+90=243.47元
選擇2000元檔次繳納15年,月領金額為:
(2000+70)×15÷139+90=351.38元
注:1、以上范例適用于市轄區(不含雙城區)
2、以上待遇計算金額均不含利息
領取條件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55周歲))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 ,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 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辦理材料
1、養老保險繳費證
2、戶口本及復印件
3、身份證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張
辦理流程
1、單位或個人應在申領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一至二個月(屬于續繳人員應在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向我局申報領取基本養老金
2、符合受理條件的,我局向申報人出具《受理回執》
3、經審核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通過受托銀行劃入指定的賬戶 。
辦理地點
哈市社保局
電話:84871937
地址:道里區友誼路423號
【哈爾濱市養老保險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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