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區慧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第三次申購登記公告( 二 )


經審核,申請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項目申購條件或與承諾不符的,不納入搖號范圍 。
(二)在選房結束后 , 正式簽約前,將對選房家庭購房資格再次進行聯網審核 。凡申請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項目申購條件或與承諾不符的 , 不得簽約 , 取消本項目購買資格 。
六、銷售監管
(一)為確保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產權住房搖號、選房過程由公證機關全程公證 。房山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對銷售工作進行全程監管 。
(二)申購家庭應在申購階段如實填寫家庭信息,并據實承諾符合本次申購相關條件 。選房前提交的紙質材料應與網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 。對通過隱瞞家庭住房狀況、偽造相關材料等方式,弄虛作假 , 騙購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取消其資格,禁止其十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開發企業與其解除合同、并由購房家庭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法律責任 。
(三)對有關單位和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在共有產權住房資格申請、審核、公示、搖號、銷售、退出等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七、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申請家庭放棄選定住房或選定住房后未簽訂購房合同 , 累計兩次及以上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對弄虛作假單位和個人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
(二)慧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房源、戶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鑫博置業有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 。
(三)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集體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承諾如涉及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 , 在補償安置時,不得選取房屋安置補償方式,或將已購共有產權住房予以騰退后再選取房屋安置補償方式 。
(四)本項目于2016年12月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掛牌出讓文件中約定慧園項目為自住型商品住房 。根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2017年9月30日前未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產權住房進行銷售、管理 。因此,慧園自住型商品住房項目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項目 。
(五)本項目不適用《關于印發<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號)相關規定 。
(六)本項目簽訂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賣方)為北京鑫博置業有限公司,乙方為購房人 , 丙方(政府份額代持機構)為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其中北京鑫博置業有限公司負責履行開發建設、銷售實施、前期物業、房屋交付、大產權辦理、工程保修等工作 。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具體管理服務工作 。
(七)本項目支持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 。
(八)購房人取得的房屋產權性質為:“共有產權住房” , 房屋再上市等后續管理按照共有產權住房相關規定執行 。
項目《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預售合同》已在網上公示 。(合同鏈接:https://pan.baidu.com/s/1C-DBfl-W4jbTe2jfGSlOIg,如對預售合同有修改意見 , 請于2020年12月16日10:00前反饋至fsjw_yp@126.com) 。
申購地址: http://gycq.zjw.beijing.gov.cn
咨詢熱線:69379088(早9:00—晚17:00)
監督電話:010-8936730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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