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流程 武漢生源學生回原籍落戶指南


條件+材料+流程 武漢生源學生回原籍落戶指南

文章插圖
武漢市生源學生回原籍落戶
(一)辦理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本市生源就讀外地院校畢業或退學回原籍戶口在學校集體戶的;
2、本市生源畢業生戶口滯留在外地出國人員管理中心回原籍的;
3、本市生源畢業生戶口滯留在外地人才集體戶或單位集體戶,離職后在本市就業創業回原籍的 。
(二)需提供材料
1、《申報戶口登記表》(可在武漢公安網上警局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 , 本人手寫簽名);
2、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和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 , 退學需提供退學證明原件,離職的需提供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4、原遷出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或原注銷戶口記錄的《戶口簿》原件;
5、離職后在本市就業的需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創業的提供本人為法定代表人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合伙人還需提供股份證明材料);
6、父母《戶口簿》或自有產權房屋所有權證 。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 , 向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2、戶籍窗口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戶口材料補正告知書》;提交材料齊全的,經核查后,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開具《準予遷入證明》 。
(四)辦理期限
【條件+材料+流程 武漢生源學生回原籍落戶指南】材料準確齊全當場辦理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