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高風險區的劃定標準 疫情中風險區的劃定標準


疫情高風險區的劃定標準 疫情中風險區的劃定標準

文章插圖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一、高風險區劃分標準
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為高風險區 。
原則上以居住小區(村)為單位劃定,根據流調研判結果可調整風險區域范圍 。
二、疫情高風險區防控措施
實行封控措施,期間“足不出戶、上門服務” 。
封控期間發現新的感染者,由當地聯防控聯控機制組織開展風險研判,按照“一區一策”要求,可將原封控區域全部或部分延長封控時間 。
三、高風險區轉為中風險區條件
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者,且第7 天風險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降為中風險區;連續3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為低風險區 。
四、高風險區社區防控措施
1.區域封閉 。
安排24小時巡邏值守,可通過安裝監控設備、電子門磁等加強管理,防止人員外出流動,嚴格做到足不出戶 。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須經社區防控辦公室協調安排,實行專人專車,全程做好個人防護,落實閉環管理 。高風險區如位于城鄉接合部或農村地區,衛生條件不足、管理難度大、存在較高傳播風險,可將區域內居民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如確有必要,每戶至多可留1 人) 。居家時做好環境消毒、居室通風等措施 。
2.宣傳引導 。
通過微信、短信、公眾號、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種方式,及時發布封控信息和相關安排 。引導居民落實個人防護、居室通風等要求 。密切關注和及時回應居民訴求,共同營造良好的防控氛圍 。
3.人員摸排 。
通過逐戶上門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電表信息等方式,盡快摸清高風險區內所有人員底數,及時掌握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員情況 。及時掌握尚未轉運的應轉運隔離人員情況,實行專人專管、嚴格管控,在轉運前嚴格落實足不出戶、上門采樣、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 。
4.健康監測 。
對高風險區內所有人員進行健康監測,實施每日零報告制度 。每天上、下午各開展一次體溫檢測和癥狀問詢,了解所有人員使用退熱、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藥物情況,并填寫“十大癥狀”健康監測登記表 。發現有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的,由健康監測組立即報告并安排上門核酸檢測 。
5.核酸檢測 。
在實施封控后前3 天連續開展3 次檢測,第1天和第3天完成兩次全員核酸檢測,第2天開展一次抗原檢測,后續檢測頻次可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除管控前24小時內,應完成一次區域內全員核酸檢測 。開展核酸檢測時,要合理設置采樣點并由專業人員評估后啟用;科學確定行進路線,加強現場組織管理,實行專人引導、分時分區、固定路線,督促做好個人防護,防止交叉感染 。對曾發現陽性感染者的樓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檢測,陰性后再有序進行核酸檢測 。對尚未轉運的風險人員、抗原檢測陽性、核酸混管陽性的待復核人員、行動不便的病人和高齡老人等特殊人員,應上門采樣,實行單采單檢 。
6.人員轉運 。
高風險區內人員如被判定為密切接觸者,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 。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者,2小時內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 。相關人員轉運前要就地加強管控,轉運中要強化轉運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 。
7.環境消毒和監測 。
強化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消毒,對廂式電梯(樓道)等重點區域和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等人員頻繁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對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動等場所,及時開展終末消毒并評估消毒效果 。加強消毒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和督導評價 。
8.垃圾分類清運 。
規范設置生活垃圾臨時收集點和醫療廢物臨時收集點 。核酸檢測陽性者、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產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員使用過的防護用品等,參照醫療廢物處理 。其他垃圾可作為“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雙套袋”要求處理,做到“日產日清”,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
【疫情高風險區的劃定標準 疫情中風險區的劃定標準】9.生活物資和醫療保障 。
調配力量,明確專門隊伍負責居民基本生活物資供應,切實做好需求收集、幫助購買、配送到戶等工作 。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要協調發展改革、商務、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暢通運輸通道,推動保供單位、大型商超加強與社區的對接,及時配送有關物資;要指定專門醫療機構為高風險區居民提供就醫服務,推動建立社區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醫便利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