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家的兒女文居岸,喬家的兒女文居岸喜歡一成嗎?( 二 )


文居岸很傷心,她替爸爸委屈,也替自己委屈 。她覺得爸爸和自己悲慘的命運都是媽媽造就的 。媽媽拋棄了爸爸,還不讓自己享受父愛 。
對文媽媽而言,自己對丈夫已經給予了足夠的寬容 。她想結束兩個人的婚姻,但人家不愿意離婚 。
而至于他生活的艱苦,跟自己一點關系也沒有,是他賺不來錢 。自己不能因為他弱,因為他是孩子的父親,就養著他,慣著他 。
但這一切文居岸都不懂,她小的時候不懂,長大了也不懂 。她愛著爸爸,恨著媽媽 。哪怕這個爸爸無法給予她物質上的享受,哪怕她錦衣玉食的生活是媽媽給的,她也從不曾感激過媽媽,從不曾覺得媽媽辛苦過 。
小時候的文居岸可以說沒有能力改變現狀,一切都只能聽從媽媽的安排,反抗不了 。但長大后的文居岸完全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活,但她從沒有能力過好自己的生活 。
母親給她介紹了自己的學生,一個很優秀的男人 ??墒俏木影兑恍闹幌胫鲂┳寢寢屔鷼獾氖虑?,她要自己選一個人嫁 。
為了宣泄對媽媽的不滿,她找了一個媽媽看不上的下等人 。嫁給了一個沒有學歷,沒有體面工作,出身也不好,來自農村的男人,她跟單位的勤雜工結婚了 。她找了一個跟爸爸條件類似的男人 。也許她想向媽媽證明媽媽曾經的選擇錯了,但結果證明是文居岸錯了,她過上了比媽媽更加悲慘的生活 。
文居岸的前夫,有很嚴重的暴力傾向,在文居岸懷孕的時候將她打到流產,文居岸可能一輩子都不能有自己的孩子 。
她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那個時候她才明白三觀不合的人不適合生活在一起,她才體會到媽媽曾經的不容易 。
爸爸是一個好爸爸,但不意味著爸爸就是一個好丈夫 。文居岸只看到家庭表面的破碎,想父母生活在一起,卻忽略了生活在一起母親的痛苦 。
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一次愛而不得的戀情,讓文居岸真實地體會母親的不容易 。
和不愛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無論那個男人品行多好,對孩子有多好,女人都不會幸福 。一個家庭的基礎是夫妻恩愛,當這個基石不穩固的時候,分開才是幸福 。
文居岸如果能從一開始就接受父母分開的現實,他們一家人都不會生活得如此擰巴痛苦 。媽媽不用因文居岸的痛苦而痛苦 。
有的時候分開,才是更好的歸宿 。父母都可以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作為孩子只要享受來自父母的愛就好,好好回饋父母的愛 。
不是父母在一起,一個家庭就會幸福 。在一起不幸福時,分開才是更好的選擇 。文居岸深陷在家庭完整才會幸福的怪圈了,糟蹋了自己擁有的資源,最后將好好的生活過得一團糟 。
有的時候缺憾也是一種美,它提醒人們珍惜當下擁有的幸福,提醒人們放下不必要的執拗 。
人的眼光不要只盯著自己沒有的東西,盯著別人有的東西,這樣會讓自己陷在缺失的困苦里 。多看看自己有的,盡量去改變自己能改變的,接受自己不能改變 。這樣生活才會幸福 。
作為孩子,不要執迷于讓不再相愛的父母生活在一起 。父母的苦與難,不是幼小的你們所能體會的 。只要爸爸媽媽是愛你的就好,他們在不在一起不會影響他們對你的愛 。尊重父母的選擇,也是對父母的愛 。有缺憾的人生,更要學會珍惜擁有的一切,不要把自己擁有的都作沒了,最后讓自己成為一條真正的可憐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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