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應注意哪些事項


處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應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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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進行調查、取證對非道路交通事故進行現場勘察,對證人、當事人進行詢(訊)問,對車輛的檢驗以及傷員的救治等前期處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進行 。2、不能進行責任認定【處理非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應注意哪些事項】對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進行責任認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調查結論可對事故進行成因分析,并告知當事人,其損害賠償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對當事人的處罰不能適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各種處罰,不能適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否則,將可能引起行政訴訟 。如果需對當事人的某些嚴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比如酒后駕車、無證駕車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其違章行為單獨處罰 。4、損害賠償調解應以各方當事人自愿申請為原則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在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之后,各方當事人仍然申請公安交警部門進行調解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進行調解,其損害賠償的標準可參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關標準,但不能適用兩次調解達不成協議而終結的法定程序 。至于調解是否達成協議,達成協議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公安交警部門均不再進行調解和受理,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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