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超計劃用水收費標準


天津超計劃用水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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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天津市節約用水管理 , 2020年12月8日 , 天津市編制完成了《天津市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 。
天津超計劃用水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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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對非生活用水戶用水計劃指標的核定依據 , 以及可以減免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水費的情況進行了明確:
?有行業用水定額的非生活用水戶按照行業用水定額核定用水計劃指標;無行業用水定額的非生活用水戶按照近三年實際用水水平或相關規模核定用水計劃指標 。
?非生活用水戶因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引起水管突發爆裂和撲滅火災用水的或相關規定應當減免的可以減免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水費 。
另外 , 《辦法》規定:非生活用水戶超計劃用水 , 超計劃部分的用水量 , 除按照計劃內收費標準計收水費外 , 還應當收取加價水費 , 累進加價收費標準為:
?超計劃10%以下(含10%)的 , 按基本水價的1倍加收費用;
?超計劃10%至20%(含20%)的 , 按基本水價的2倍加收費用;
?超計劃20%至30%(含30%)的 , 按基本水價的3倍加收費用;
?超計劃30%至40%(含40%)的 , 按基本水價的5倍加收費用;
?超計劃40%以上(不含40%)的 , 按基本水價的10倍加收費用 。
【天津超計劃用水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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