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高新區幼升小統籌一般到哪些學校?


東湖高新區幼升小統籌一般到哪些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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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報名入學
義務教育小學階段招生按照“相對就近”、“人戶一致”的原則進行,滿足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嚴禁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
一、入學政策
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戶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
戶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為對口入學依據,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和學校組織有關部門甄別認定后處理,杜絕漏登、瞞登、錯登、假登行為 。
二、統籌安排入學原則
義務教育小學階段招生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進行,如果學校仍有招生名額,在有學位的情況下,滿足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優先考慮安排至與住房對口或較近的學校 。具體以當年各學校情況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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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籌安排入學情況
1.按照戶籍與房產對應的A類、B類、C類、D類、E類順序安排入學 。
A類:戶籍在高新區的適齡兒童,其戶籍和法定監護人(指父母)房產均在服務范圍內(戶籍與房產地址一致),即“人戶合一” 。
B類:非武漢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指父母)房產在服務范圍內,且監護人戶籍在高新區或持有高新區居住證(戶籍或居住證地址與房產地址一致) 。
C類:符合A類或B類情況的適齡兒童,但法定監護人(指父母)在服務范圍內的房產(戶籍或居住證地址與房產地址一致)學位已被使用過 。
D類:戶籍為高新區的集體戶、社區公共戶、空戶或搭戶的適齡兒童(不需要辦理居住證,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
E類:非武漢市戶籍的適齡兒童,隨監護人租住在服務范圍內,監護人戶籍在高新區或持有高新區居住證(戶籍或居住證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
(3)繼續實行分學段學位限制政策(即小學階段同一套房產六年只提供一個對口入學學位,初中階段同一套房產三年只提供一個對口入學學位,同一家庭二孩除外)和“兩證”(即戶口和不動產證)未滿一年不確保對口入學的政策 。
2.安排辦法
(1)A類學生,安排對口入學 ?!皟勺C”未滿一年的,在有空余學位的前提下,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統籌安排入學 。
【東湖高新區幼升小統籌一般到哪些學校?】(2)B類、C類、D類、E類學生,均屬于戶籍與房產證不一致情況,由區教育局按順序依次統籌安排入學 。
(3)戶籍在高新區,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造成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居住片區范圍內的,原則上回戶籍所在片區登記入學 。確有困難的,其監護人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拆遷合同、未還建證明等)的,先在戶籍所在片區登記注冊,7月26日后再向實際居住片區內學校申請入學,參照D類學生,由區教育局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4)港澳臺適齡兒童,其監護人戶籍在高新區或持有高新區居住證(戶籍或居住證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的,監護人在居住地有房產(監護人擁有100%產權)的按B類學生統籌安排入學,無房產的按E類學生統籌安排入學 。
(5)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戶籍均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并長期居住在一起,適齡兒童父母在市內無住房的,如能提供房管局出具的父母雙方無房證明,按C類排序靠前的原則,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如統籌到片區內學校,則同時鎖定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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