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哈爾濱慢病認定待遇標準


2021哈爾濱慢病認定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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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申報病種及待遇標準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為每年度300元,由個人自付 。成人居民報銷比例為70%,大學生和學生兒童報銷比例為80%;
2021年特殊慢性病申報認定時間
參保人員在工作日可隨時到認定醫院進行申報登記 , 由認定醫院組織進行認定 。
申報認定如何收費?認定需要做相關檢查怎么收費?
哈爾濱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現場認定免收認定費用 。參保人在認定過程中如需做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 應按醫院的相關門診收費標準執行 。
肝硬化代償期和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指定到哪所醫院申報?
肝硬化代償期和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到哈爾濱市第六醫院進行申報認定 。
參保困難人員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待遇是否有提高?
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準 。
長期癱瘓臥床不能去醫院參加認定的患者怎樣申報?
【2021哈爾濱慢病認定待遇標準】居住哈爾濱市區的參保人因癱瘓長期臥床不起的,無法到醫院參加現場認定的可申請往診認定,即由認定專家登門現場進行認定 。
申報往診的患者可由代辦人到指定的慢性病定點醫院進行申報 , 并交納往診認定費(含會診費、專家出診費),定點醫院為申報人建立認定檔案,認定檔案由定點醫院保存,往診時間由認定醫院統一安排,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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