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請常見疑問解答( 二 )


答: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預扣預繳階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全程“非接觸”辦稅,無需填報紙質申報表,較為方便快捷 。
【福州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請常見疑問解答】*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中申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

福州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請常見疑問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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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的身份信息應當如何填報?
答:一般來講,嬰幼兒出生后,會獲得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信息報告表》填報子女信息時,證件類型可選擇“出生醫學證明”,并填寫相應編號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號碼的,證件類型也可選擇“居民身份證”,并填寫身份證號碼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名下的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均可作為填報證件 。
如果暫沒有《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民身份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該如何填報嬰幼兒身份信息?
答:納稅人暫未獲取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民身份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的,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 。后續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 。如稅務機關聯系納稅人核實有關情況,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將證件照片等證明資料推送給稅務機關證明真實性,以便繼續享受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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