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哪些人可以申請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福州哪些人可以申請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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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主體: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 , 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 , 父母之外的其他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 , 也可以比照執行 。
嬰幼兒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等受到納稅人監護的3歲以下嬰幼兒 。
【福州哪些人可以申請嬰幼兒照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 , 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 。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 , 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 。即對嬰幼兒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 對嬰幼兒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
對于存在重組情況的家庭而言 , 如何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 , 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 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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