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糾紛起訴需要什么手續 遺產起訴需要什么手續

【遺產糾紛起訴需要什么手續 遺產起訴需要什么手續】
遺產起訴需要的手續有:
一、立案起訴階段
1、整理資料和證據:立案前需要先準備好相關的材料 , 包括原被告的個人信息資料和相關的繼承訴訟證據 。
2、書寫和遞交起訴狀 。
3、訴訟管轄與訴訟時效:無管轄權的法院不能接受該繼承糾紛的立案 , 動產繼承的由被繼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 不動產繼承的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 超過訴訟時效的繼承案件也不能起訴 。
二、庭審階段
立案通過后 , 法院會發送傳票 。在庭審期間 , 雙方可就針對證據的效力、證據的證明能力以及證據是否真實合法等進行法庭辯論 。甚至有和解意愿的 , 可以當庭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和解 。
三、訴訟執行階段

庭審結束后 , 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了判決 , 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出異議或者是上訴的 , 該判決生效 。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仍拒不履行 , 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請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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