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加強“第五次全員核酸檢測采樣證明”使用管理的通告


遼源市加強“第五次全員核酸檢測采樣證明”使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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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嚴格加強“第五次全員核酸檢測采樣證明”使用管理的通告
全市廣大居民:
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病毒傳播,進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保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嚴格加強“第五次全員核酸檢測采樣證明”(以下簡稱“采樣證明”)使用管理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樣證明”將作為居民接受核酸檢測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存,一旦丟失,及時向所在社區申請補辦 。沒有“采樣證明”的居民,將作為疫情重點管控人員嚴格管理,嚴禁出入居民小區 。
二、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車站、景區、養老院、商場超市、銀行等公共場所,全部實行“吉祥碼”、行程卡、“采樣證明”聯查,對不能提供“采樣證明”的,一律不得進入 。
三、凡不能提供“采樣證明”的,一律不得乘坐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
四、各經營場所和生產企業要對員工“采樣證明”嚴格審查,凡不能提供“采樣證明”的,一律不得上崗 。一旦發現有未持有“采樣證明”人員違規上崗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
五、對于黨員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因沒有參加第五輪全員核酸檢測而沒有領取到“采樣證明”的,由市紀委監委對其進行嚴肅問責 。
六、對于無故不參加第五輪全員核酸檢測未取得“采樣證明”的居民,一旦經流調排查和公安大數據篩查被發現,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隔離期間產生的核酸檢測和隔離費用一律自理 。
【遼源市加強“第五次全員核酸檢測采樣證明”使用管理的通告】七、不準私自印刷、偽造、變造、借用“采樣證明”,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
特此通告 。
遼源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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