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疾控近期返莞隔離政策重要提醒


東莞疾控近期返莞隔離政策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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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前國內外疫情形勢 , 我市面臨“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巨大壓力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 督促群眾履行個人防控責任 , 現就來(返)莞人員健康管理措施提醒如下:
一、對從省外來(返)莞人員實施核酸檢測3天2檢(至少間隔24小時)和11天自我健康監測 , 前3天原則上“兩點(居住點和工作點)一線” , 不聚集、不聚餐 , 避免乘坐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 。
二、對近14天內有本土疫情報告的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旅居史的來(返)莞人員 , 如屬于與我市往來通勤人員 , 必須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健康碼為綠碼 , 向所在單位、村(社區)報備 , “兩點(居住點和工作點)一線” , 不聚集、不聚餐 , 盡量避免乘坐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11天自我健康監測”(時間自離開所在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開始計算 , 下同) , 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 , 不返崗返校 , 第1、3天開展核酸檢測 。
三、對近14天有高風險所在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旅居史、中風險所在縣(副省級城市和地級市的區、縣級市 , 直轄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來(返)莞人員實施“3天居家隔離+11天居家健康監測” , 第1、3、14天開展核酸檢測 。
四、對有明顯社區傳播風險且對我市輸入風險高的涉疫地區旅居史來(返)莞人員實施“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 , 第1、3、7、14天開展核酸檢測 。
五、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副省級城市和地級市的區、縣級市 , 直轄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直轄市的社區)旅居史的來(返)莞人員實施“居家隔離14天” , 在第1、4、7、14天開展核酸檢測 , 其中第14天雙采雙檢 。
六、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莞人員實施“集中隔離14天”  , 在第1、4、7、10、14天開展核酸檢測 , 其中第14天雙采雙檢 。
七、所有從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以上市(含副省級城市和直轄市)乘坐火車、客運班車等來(返)莞人員 , 登車前需接受承運方核酸檢測查驗 , 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對3歲以下嬰幼兒可適當放寬;抵莞后需在火車站、公路客運站進行1次核酸檢測 , 或24小時內盡早就近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
八、各物流、貨運企業要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涉疫重點地區來(返)莞物流、貨運司機及同乘人員嚴格按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疫情防控措施執行 。
九、切實履行屬地、部門、單位各方責任 , 加強聯防聯控 。各園區、鎮(街道)落實屬地責任 , 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防控、抓業務就要抓防控”原則 , 落實部門防控責任;各經營單位、工廠企業等落實防控主體責任 。各方要嚴格落實來(返)莞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
【東莞疾控近期返莞隔離政策重要提醒】十、全市已設置固定和臨時的核酸采樣點 , 向市民群眾提供就近、便利的核酸采樣服務 。市民群眾應履行個人防控責任 , 從風險地區旅居地來(返)莞后12小時內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告;主動告知近期擬從中高風險地區或省外返回、到訪的親朋好友我市健康管理政策 , 并配合做好醫學隔離觀察或健康監測等健康管理工作 。市民群眾如有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覺減退等癥狀 , 不要拖延就醫 , 不要自行服藥 , 請做好個人防護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及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 , 在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出具后再離開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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