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城區 武漢新城區買房落戶政策(附相關條件+所需材料)


遠城區 武漢新城區買房落戶政策(附相關條件+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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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城區 武漢新城區買房落戶政策(附相關條件+所需材料)】武漢新城區(遠城區)買房落戶政策(附相關條件+所需材料)
一、購買新城區商品房落戶申請條件
在新城區購買商品房的 , 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未婚子女)可以申請落戶 。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簽訂合同,總價在20萬元以上和住房面積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辦公及經營性用房等) 。
說明:新城區包括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 。
網辦平臺:湖北公安政務服務網
以下情形之一的,請到各區政務中心公安戶籍窗口現場申辦:
1、房屋為多個權利人的;
2、申請人婚后購房且婚姻關系變化的;
3、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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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材料
1.《申報戶口登記表(房屋登記類)》 (必須)查看
2.擬落戶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必須)查看
3.擬落戶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必須)查看
4.購房合同(應上傳合同正文前6頁及第二十六條所在的簽章頁,共7頁)、全額發票及房屋權屬憑證 (必須)查看
5.隨遷人員需提供親屬關系憑證(必須)查看
6.業務主體人照片(申請人本人持申報戶口登記表自拍照片)(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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