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積分落戶隨遷配偶需申請材料


杭州積分落戶隨遷配偶需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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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積分落戶隨遷配偶需申請材料】隨遷配偶的,需提供配偶戶口本、結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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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落戶情形準備好相關資料:
1、遷移人的身份證、戶口簿(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身份證);
2、官網下載好《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
3、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4、落戶地材料:
對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材料;產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及同意落戶意見書 。
對申請落戶城鎮親友家庭戶口的,需提供親友的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親友同意落戶意見書 , 但家庭戶掛靠一戶不可以超過5人 。
對落戶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 。
對落戶人才中心集體戶口的,落戶申請人的檔案必須由人才市場保管,人才市場才會提供同意落戶意見書 。
還有值得提醒的是,申請人(含配偶、父母、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含18周歲)可以辦理隨遷 。
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的,應當提交父母雙方書面申請、父母結婚證、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等證明材料 。
其中,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還需出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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