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呼和浩特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


2020呼和浩特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

文章插圖
2020呼和浩特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 ,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后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您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如果預繳的稅款高于全年應納稅款,您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納稅款 , 您應當辦理年度匯算申報并補繳稅款 。
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 2019 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 ,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 12 萬元的;
2.2019 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
3.2019 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2020呼和浩特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4.不申請退稅的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