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被槍決時,如果真的是被冤枉的,可以怎么做?

參考河南魏清安冤殺案 。
1983年1月,河南省鞏義市回郭鎮發生一起攔路強奸案,當地警方把全鎮年輕人召集到一起,讓被害人辨認 。只因被害人劉某指著魏清安,對警察說了句:“看長相像是他,個子好像低了點 ?!睆拇宋呵灏苍僖矝]有回過家 。
那年魏清安23歲,孩子還沒滿月 。
盡管多名鄰居證明當天魏清安在家,他還是被屈打成招,判處s邢 。
四個月后在刑場,剛要行刑,魏清安突然大聲喊冤 。
現場負責人下令暫停執行,緊急請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管領導 。這位領導提出,從被害人陰道內提取的分泌物,經化驗與魏清安血型一致,說明判決不可能錯誤 。
據有關人士證實,魏清安s前最后一秒還在大聲喊冤:“這個案子天長地久,總有一天會弄清楚的……”
僅僅過了一個月,田玉修主動交代了作案事實 。。。
縣公安局主動承認錯誤,上報省政法委,省委相關領導得知此事后大為震驚,親自下令嚴查 。

時任河南省檢察院檢察長趙文隆親自牽頭復查,4年后,河南省高院為魏清安平反昭雪,同時,有關部門給魏清安的妻子、女兒以及他的一個弟弟共3人解決了農轉非戶口 。
【死刑犯被槍決時,如果真的是被冤枉的,可以怎么做?】不得不佩服河南省檢察院,在那個年代知錯改錯的勇氣,這種事情即便放到現在,我想平反昭雪也是困難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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