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 分享 家庭教育 ***( 三 )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及有關部門組織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伍,加強對***人員的培養,鼓勵社會工作者、志愿者參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 。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
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對轄區內社區家長學校、學校家長學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進行指導,同時開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務人員隊伍建設和培訓、公共服務產品研發 。
第二十九條 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應當及時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 。
對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存在一定困難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
第三十條 設區的市、縣、鄉級人民 *** 應當結合當地實際采取措施,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檔立卡,提供生活幫扶、創業就業支持等關愛服務,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 。
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務,引導其積極關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 。
第三十一條 家庭教育指導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 。
第三十二條 婚姻***機構和收養***機構應當通過現場咨詢輔導、播放宣傳教育片等形式,向辦理婚姻***、收養***的當事人宣傳家庭教育知識,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
第三十三條 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安排的寄養家庭、接受救助保護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
第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雙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
第三十五條 婦女聯合會發揮婦女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通過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社區家長學校、文明家庭建設等多種渠道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
第三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依法設立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及有關部門可以采取 *** 補貼、獎勵激勵、購買服務等扶持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 。
教育、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進行指導和監督 。
第三十七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社會組織應當將家風建設納入單位文化建設,支持職工參加相關的家庭教育服務活動 。
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校園和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應當將家庭教育情況作為重要內容 。
第四章 社會協同
第三十八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托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立社區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配合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組織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識宣傳,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
第三十九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工作計劃,作為教師業務培訓的內容 。
第四十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可以采取建立家長學校等方式,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特點,定期組織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并及時聯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加 。
第四十一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家長的需求,邀請有關人員傳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識和 ***,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促進家庭與學校共同教育 。
第四十二條 具備條件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提供支持 。
第四十三條 中小學校發現未成年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的,應當及時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并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發現未成年學生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
第四十四條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科學養育指導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
第四十五條 醫療保健機構在開展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預防接種等服務時,應當對有關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科學養育知識和嬰幼兒早期發展的宣傳和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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