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義關羽是怎么死的 關羽是怎么死的( 五 )


大戰正酣,下屬卻使得大量前線急需的軍糧器械被燒毀,這么嚴重的過錯,領導批評警告一下都不可以么?那你叫關羽以后還怎么帶兵打仗?
況且,假如關羽真的執意要對糜芳處以重罪的話,他完全可以在關羽回來之前先去向劉備求救 。劉備本性寬仁,對自己的這位妻舅、集團的創業元老、如今的高級干部,是完全有可能從輕發落甚至不與追究的 。
然而,吊詭的是,糜芳根本沒有去向劉備尋求幫助、反而直接就投靠了孫權,這無疑就說明他當時確實覺得自己有了生命危險,而且也確信劉備救不了他或者根本不想救他,他要想活命就只能改換門庭了,而獻出江陵城,就是他的投名狀 。
因為年代久遠,史料缺乏,我們無從考證糜芳當時是出于一種什么樣的心理才做出了這個決定,只能試著根據已知的情況,去推測一下他這個行為背后的邏輯和動機 。
建安元年(公元196),身家巨億的徐州別駕從事糜竺在劉備遭呂布偷襲丟失徐州后被迫“轉軍廣陵海西”的危難時刻,挺身而出“進妹于先主為夫人,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劉備才得以“賴此復振”,糜竺從此成為了劉備的上賓,帶著他的弟弟糜芳一起追隨劉備左右 。
劉備占領益州之后,糜竺雖然被拜為安漢將軍,地位非常尊崇,排名比諸葛亮還要高,“班在軍師將軍之右”,但是因為他工作能力有限“干翮非所長”,一直就只有虛職而沒有實權,“未嘗有所統御” 。
而且,劉備又再次續弦了,還是和益州本土宗族的聯姻,為了安撫、拉攏益州本土的勢力,劉備最終也沒有把“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園地桑田分賜諸將”,只是“取蜀城中金銀分賜將士” 。
在這個過程中,糜家兄弟不但沒有受到特殊的優待,分到手中的財物沒能超過甚至不如諸葛、法正、關、張,而且與劉備的姻親關系也再次被淡化了 。
糜芳不是糜家的家主,有錢的是他當家主的哥哥糜竺,所以并不是說糜家是巨富就代表著他也非常有錢 。而且在他們追隨劉備的這二十多年間里,劉備幾起幾落、四處流亡,常常妻子被俘、自己孤身而逃,糜竺的億萬身家在這個過程中,大概應該也早就散落得差不多了 。
糜芳如今雖然被任命為南郡太守,擔當著重任,但是大事小情,還要聽命于關羽,而且關鍵的是,他已經遠離了在益州的權力核心圈 。
像他兄弟倆這樣多年來追隨劉備火里來水里去的老哥們兒,當初把自己的身家全都拿出來支持劉備是為了啥呢,難道是不求回報只講奉獻嗎?那不就是想跟著劉備一塊兒,將來能發個大財升個大官,求個美好前程嘛 。
可是如今,靠著元老的資歷和姻親的關系得到煊赫地位的機會沒了,在益州這個富庶之地發大財的機會也沒了,他們忙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連多年的巨額投入都不能收回,那因此產生巨大的失落感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
這種失落,就是那種徹底沒有了盼頭的失落 。在這種失落的情緒控制下,不免就會產生這種心態:那既然在政治上不再有機會往上走了,那干脆就得些實惠,多撈點錢吧 。
武器軍糧、物資裝備是打仗的關鍵,而在關羽出征的時候,軍械庫居然失火,大量軍備物資被燒毀 。為什么這把火早不燒晚不燒,偏偏趕上這時候燒?
時間跨越了近二千年,真像已經無從得知,但是基于常理,我們甚至都可以推測糜芳是為了撈黑錢,早已私自把軍用物資倒賣牟利了,而這個買家極為可能就是孫權集團 。在戰爭爆發的時候,糜芳為了不使自己的罪行暴露,就故意縱火焚燒了倉庫 。
從這個角度看,當關羽說的“還當治之”這個話的時候,那么糜芳可能就會想,自己倒賣軍備物資的事情是不是已經徹底暴露了呢?這句話到底只是表面上的意思,還是話里有話呢;這到底是關羽自己的意思,還是劉備借關羽的嘴說的呢?是不是劉備想借機假關羽之手除掉他呢?
除掉他,劉備不但可以甩掉一個包袱,還可以殺雞儆猴,對自己的老班底提出警告,糜芳都能被殺,你們就千萬不要居功自傲試探我的底線 。鎮住了老班底,那么將來的利益和權力分配,就可以更充分地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去做 。當然,劉備可能根本就沒這么想過,而且關羽如果真要想治罪的話,當時就可以立即憑借假節鉞的權力直接去殺人了,何必還這么不輕不重地說句“回去再跟他算賬”呢,這分明既是警告又是給了一個臺階,目的還是在敦促糜芳把后勤工作盡快搞好 。
然而,對于糜芳這樣一個自認為已經趨于邊緣化、又處于待罪狀態的人,在這樣危險的時刻,往往就會禁不住要多想,越想就會越害怕,于是在孫權的引誘之下,立刻就變節做了內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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