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人民幣四小時收復1000點!外匯局通報:最高罰款4266萬元!

2022年09月29日 21:35:02時事9投稿:北青網每經編輯 張錦河
9月29日,離岸人民幣兌美元一度收復7.12,較北京時間15:30上漲近1000點,現報7.13240 。此外,在岸人民幣也持續拉升,在岸人民幣也收復7.15關口,現報7.1310,日內漲逾1000個基點 。


國家外匯管理局通報10起銀行外匯違規案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今日通報部分違規典型案例 。
本次共通報10起案例,主要為部分銀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貿易融資對外付匯、境外直接投資對外付匯等業務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對相關銀行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等,并處罰沒款 。

10起案例的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1: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
2017年3月,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對該行給予警告,處罰款4266.16萬元人民幣 。
案例2:農業銀行深圳福田支行違規辦理貿易付匯案
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農業銀行深圳福田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貿易融資對外付匯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64.89萬元人民幣 。
案例3: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違規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付匯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對外付匯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123.17萬元人民幣 。
案例4:建設銀行天津河西支行違規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對外付匯案
2018年4月至6月,建設銀行天津河西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對外付匯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183.61萬元人民幣 。
案例5: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
2018年4月至11月,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對該行給予警告,處罰款297.48萬元人民幣 。
案例6:交通銀行南京玄武支行違規辦理服務貿易海運費支出案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銀行南京玄武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服務貿易海運費支出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56.51萬元人民幣 。

案例7:渤海銀行上海分行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案
2019年3月,渤海銀行上海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56.85萬元人民幣 。
案例8:中國銀行義烏分行違規辦理貨物貿易售匯案
2019年3月至11月,中國銀行義烏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貨物貿易售匯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84.94萬元人民幣 。
案例9:華夏銀行蘇州昆山支行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案
2019年4月,華夏銀行蘇州昆山支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利潤匯出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40.02萬元人民幣 。
案例10:內蒙古銀行二連浩特分行違規辦理預付貨款案
2020年1月,內蒙古銀行二連浩特分行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預付貨款業務 。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對該行責令改正,處罰沒款41.97萬元人民幣 。
央行警告“炒匯”行為:不要賭人民幣匯率單邊升值或貶值,久賭必輸
9月28日,央行官網消息稱,全國外匯市場自律機制電視會議于9月27日召開 。會議分析了近期外匯市場運行情況,部署加強自律管理有關工作 。

會議要求,自律機制成員單位要自覺維護外匯市場的基本穩定,堅決抑制匯率大起大落 。報價行要切實維護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權威性;銀行自身要基于風險中性原則合理開展自營交易,向市場提供真實流動性;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風險中性的宣傳和引導,進一步提升幫助企業避險的服務水平;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和監測分析,加強預期管理,遏制投機炒作 。
【離岸人民幣四小時收復1000點!外匯局通報:最高罰款4266萬元!】今年以來,受美聯儲持續加息影響,美元指數不斷走強,包括人民幣在內的非美元貨幣均出現不同程度的貶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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